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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减发工资不属“克扣工资”?

http://www.lawyer51.net  河北劳动律师网    2007-12-19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减发工资不属于“克扣工资”:
    (1)国家的
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
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
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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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介绍

  王现辉律师,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执来多年,办理过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对劳动争议案件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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