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内容

全总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劝辞”职工行为

http://www.lawyer51.net  河北劳动律师网    2007-12-16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违法裁员、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规避《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明确表态要坚决制止。全总最近已下发通知,强调要坚决纠正上述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中广网报道,全总有关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由于对法律的理解存在误差等原因,近期一些用人单位非但不籍此规范用工行为,反而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少数用人单位甚至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解除大批职工的劳动合同。

  对此,全总下发的《通知》明确指出,这些违反和规避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新华网报道,《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加大《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完整准确理解法律规定,避免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误解的同时,认真调查处理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规避《劳动合同法》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坚决要求其纠正。”“对于用人单位强迫职工辞职,要求职工转换‘劳动用工身份’或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配合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强调,要支持和帮助权益受侵害的职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一抓到底,决不姑息。”

  《通知》还要求基层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检查劳动合同履行,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

 
稿件来源: 中国新闻网
阅读:
录入:admin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热烈祝贺王现辉律师加入河北省劳动仲裁学会,成为河北省劳动仲裁学会会员
下一篇:三部门首次联合解读《劳动合同法》热点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


王律师介绍

  王现辉律师,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执来多年,办理过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对劳动争议案件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和实践经验。
   电话:0311-83059809 13831180212
   E-mail:lawyerwxh@163.com

   本 QQ 不聊天,如果您想交友、闲聊、索要特别信息或您的问题与本站无关,恕不回复。  (限案件委托交流使用)
   详细介绍请点击

赞助商推荐
联系我们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免责声明 | 联系站长 | 新诉讼费计算公式 | 律师加盟 |给我留言|维权论坛

王现辉律师咨询热线:13831180212 0311-83059809  EMAIL: lawyerwxh@163.com 站长:无语QQ:316466131
Copyright © lawyer51.net 冀ICP备07005172号 程序:iwms